【当事人】
专利权人(我方客户):上海鸣阳水族用品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上海朴盈水族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上海鸣阳水族用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鸣阳)是名称为“鱼缸(儿童娱乐用)”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2019年08月09日,上海朴盈水族科技有限公司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经过口头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机构最终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在该决定中,国知局审查机构采纳了我方代理人的如下意见:请求人用于证明现有设计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公开时间均不能确认,且证据间没有关联性,无法相互佐证或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相关图片在申请日之前公开,因此相关图片不能作为涉案专利的现有设计,请求人的主张不成立。
【律师点评】
刘林东、覃岩岩: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非专利文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公开性的审查认定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请求人对自身提出的证据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所主张的事实,就得不到审理机构的支持;相应地,专利权人如果不能提出有力的反证,就有可能承担专利无效的风险。因此,作为代理人,掌握并熟练应用证据认定规则对于赢得案件至关重要。
具体到本案,我方代理人在熟练运用证据规则的基础上,精准把控案件细节、透彻研究相关法理,从而能够在办案中逐一击破请求人提出涉案专利无效的证据链。最终,经过我方代理人的精心准备和精彩答辩,为我方当事人赢得答辩成功,维持涉案专利全部有效,也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经营维持知识产权优势筑牢根基。
【办案团队简介】
高沃律所专利诉讼团队成员由知名专家教授、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以及各领域技术专家等高端人才组成,大部分成员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布局、确权和维权方面经验丰富。刘林东律师是高沃律所专利诉讼部主任、知名知识产权律师,牟峰律师是知产领域资深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在本案中的卓越表现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护了的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