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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代理案件获评国知局“2023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

喜讯!高沃代理的“宝鲁日”商标异议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23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该案规制损害乡村网红姓名权的行为,助力乡村经济新发展”。

“宝鲁日”为网络知名艺人、美食博主,得知姓名被抢注后,特委托高沃代理异议维权。经国知局审理,最终认定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异议人的在先姓名权。

此外,高沃律所代理的“一种复合装饰板”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入选“2023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高沃代理商标、专利案件均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典型案例,充分证明了高沃团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实力和深厚功底!高沃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为客户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案情介绍

2024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3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其中第四个“第60172218号“宝鲁日”商标异议案,该案规制损害乡村网红姓名权的行为,助力乡村经济新发展。”正是由高沃代理的,高沃法律部马坤代理团队得知喜讯倍感欣慰。以下为马坤团队代理此案全程记录:

“宝鲁日”为网络知名艺人、美食博主,得知姓名被抢注后,特委托高沃代理异议维权。

在办理案件时,主办律师通过抖音等网络平台,查阅“宝鲁日”的相关视频,了解到,“宝鲁日”为异议人的姓名,作为来自内蒙古草原的网络美食博主,异议人已通过“抖音短视频网络平台”【抖音号:宝鲁日baoluri45034】的宣传使用,获赞量高达4256.3万,粉丝量高达362.2万。被抖音官方评为热点人气作者。官方授予“乡村守护人”。被乌拉特中旗旅游服务中心授予宝鲁日“旅游达人”、“草原羊推荐官”等荣誉。异议人的“草原上点外卖”、“蒙古包里的地暖”、“草原上的网约车”等短视频多次登上热榜第一名。有多家自媒体对异议人的视频进行转发评论。同时通过快手、百度搜狐等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宣传。通过异议人主推的各网络媒体平台,“宝鲁日”已在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异议人第一个视频发布的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题目为“不仅小羊们吃的开心,我喂的更开心”,点赞量高达4549,评论量高达1190,收藏量高达89。

第二个视频发布的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题目为“欢迎大家来草原一起“博克”#摔跤#博克”,点赞量高达3843,评论量高达295,收藏量为52。

随着案件深入探索研究,律师发现,随着异议人拍摄的草原、羊、牛、骆驼为主题记录异议人日常草原现代农牧民生活的视频,吸引了大量好奇的粉丝。其中就有来自德国的“阿福Thomas”,带着他的疑问,与异议人同吃同住了两天,亲身感受体会了当代草原农牧民的生活。

异议人于2021年6月18日,在抖音上发布了名为“强行把德国友人留下,亲自感受我们的草原特色#户外美食#新农人计划2021#乡村生活dou起来”的视频。点赞量高达6195,评论点高达241,收藏量高达46,转发量为34。

2021年9月25日,异议人在草原上点了个外卖吃火锅,名为“牛羊肉到底还是自己家草原上养的好吃。#新农人计划2021#草原美食#内蒙古美好推荐官”的视频,点击量高达13.5万,评论量高达7909,收藏量高达756,转发量高达1.6万。

2021年9月26日,名为“特意换了一个平台下单没想到...#新农人计划2021#草原美食#内蒙古美好推荐官”的视频,点击量高达111.7万,评论量高达5.4万,收藏量高达7612,转发量高达11.5万。前两集点外卖的平台是“美团”,听了广大网友的建议,异议人这次改用“饿了么”平台下的订单,巧合且较为搞笑的是:接到外卖时,还是前两天的同一个外卖小哥,看着他在视频中,外面穿着“饿了么蓝色工作服”,拉开衣服,里边却是“美团黄色工作服”。好奇的异议人问道:“怎么又是你啊”?看着外卖小哥从“美团的保温餐包”内,变出了“饿了么保温餐包”。小心翼翼的把餐递给异议人,嘴里还说着“这个草原没人跑啊”!

2021年10月20日,异议人发布了名为“天气转凉了,在蒙古包里装个地暖吧#记录草原生活#传统手艺#改造小院”的视频,点击量高达136.4万,评论量高达5.8万,收藏量高达3.4万,转发量高达3.2万。再一次上了抖音全国热榜第一。反应了传统牧民在冬天里怎么取暖。

2021年9月份,宝鲁日和小伙伴拍摄的“在大草原上点外卖是啥感受”短视频一夜爆红,来自五湖四海的网友纷纷留言,直呼“被这一神奇操作惊掉下巴”。宝鲁日和小伙伴抓住机遇,一连推出“在草原上点外卖”“在蒙古包装地暖”等系列视频,这位外表粗犷、内心细腻、心灵手巧的蒙古汉子一时间圈粉无数,热度最高的一条视频点击量突破6000万,多次冲上抖音、微博等平台的热榜榜首。截至异议案件结案前,视频号“宝鲁日”共发布186个作品,坐拥116万粉丝,吸引了包括人物杂志社、湖北卫视、马来西亚中文新闻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

半年多时间,宝鲁日不光收获了百万粉丝,还收获了“网红”的新身份,如何利用好这一身份,之后的发展方向如何规划,宝鲁日和小伙伴一边摸索一边前行。下一步,他们将以直播的方式与网友见面,通过网络平台,让网友了解牧民、爱上草原,并希望通过自己的视频吸引更多外地人来乌拉特草原旅游,让乌拉特草原风情和特色农畜产品被更多人熟知,拓宽家乡特产销路,让更多的人爱上内蒙古、爱上巴彦淖尔,也让草原味道飘得更远。

被异议人未经异议人许可,却申请注册与异议人的姓名“宝鲁日”完全相同的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宝鲁日”的姓名权,还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构成对异议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不予注册。

被异议人“内蒙古某商贸有限公司”,主营“食品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与异议人在先主打的“宝鲁日”品牌同处于美食餐饮行业领域,且均在抖音、快手等宣传推广的渠道完全相同,更何况异议人与被异议人所在地同处于内蒙古。

除此之外,被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阳与尹某男、朱某永、米某等人以投资、合作等形式注册大量公司并以出任法人、股东或高管等方式予以实际控制。其中:内蒙古某品牌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被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张某阳担任监事,主营“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是一家经过国家知识产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且与被异议人登记住所地一致。被异议人及其余受控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对其商标创意和申请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商业经营需要。此种事实难谓巧合。结合本案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独创性较强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宝鲁日”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含义等方面均高度一致的事实,可以认定本案中被异议人的申请注册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商标,侵害他人权益的恶意,不正当地占用了商标资源,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

高沃代理团队认为,被异议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目的,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制止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行为,弥补严格实行注册原则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不足。被异议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与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完全一致的标志,且主观恶意十分明显,被异议商标应当不予注册。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至此,高沃代理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姓名权益。国知局评价:“该案规制损害乡村网红姓名权的行为,助力乡村经济新发展。”

入选典型案例,高沃团队倍感欣慰,高沃将不忘初心,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为客户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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